为了确认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行为,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变更、注销等都设立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应具备一定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另外,个人独资企业注册或合伙企业注册,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收费标准
1.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登记费300元;
2.企业变更登记费100元;
3.补换执照收取费用50元;
4.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