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审计是指审计机构依法对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增减、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固定资产审计的范围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也属固定资产审计范围。
固定资产审计要点:
一、固定资产审计的真实性:审查确认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是否转入固定资产清理予以冲销;查明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是否转入长期投资;查明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是否增加企业固定资产账。
二、固定资产审计的完整性:审查已完工不结转固定资产和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不入固定资产账的情况。
三、所有权:应区分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两种性质的租入固定资产,查明后者是否已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应确定作为债务担保抵押出去的固定资产。
四、固定资产审计的计价:应分别验证购入、自建、投资转入、融资租入、改建扩建、捐赠、盘盈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应确定折旧计算及累计折旧账户余额的正确性,以便认定固定资产净值的正确性。
五、分类:除审查按实物形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外,还应查明使用、未使用和不需用固定资产,经营租入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提折旧与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改扩建支出与修理支出的分类正确性。
六、固定资产审计的合法性:审查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批准手续;查明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确定的合规、合法性,查明折旧方法及其运用的合法性。
七、充分揭示性:审查确认会计报表对折旧方法、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资产租赁抵押等情况做了必要的说明。